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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曝光20起医疗美容违法典型案件

  12月11日,辽宁省卫生计生监督局曝光20家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医疗美容机构。

  此次被查处的20家违法医疗美容机构中,沈阳市沈河区小乔会馆、大连市金普新区庞娣经营的可可美容纹绣会馆、鞍山市海城市隋晓雨经营的美容院等15家生活美容院、会馆等机构或个人,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被查处,其中以违法开展超声刀、激光脱毛、水光针、面部提升术、注射玻尿酸等微整形项目居多;大连市中山区谷兆晨、鞍山市铁东区杨海波等4名美容机构从业人员,因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被查处;沈阳市和平区知音医疗美容门诊部因雇用未取得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的人员独立为患者实施“自体脂肪移植术”被查处。

  这20家违法医疗美容机构被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活动,并给予没收药品器械及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此次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自2017年5月开始,将持续到2018年4月,是我国近十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由国家卫计委、公安部、工商总局等七部委联合部署开展,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截至10月末,我省查办结案的非法医疗美容案件已有64件。

  辽宁省卫生计生监督局副局长段颖提醒,医疗美容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生活美容场所、会所、美甲店、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一些机构或个人为追求经济利益,在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雇用无资质人员擅自开展微整形手术,极易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甚至危及消费者生命。在选择美容医疗机构时,要仔细查看其资质、人员、环境、流程、药械等;在接受医疗美容服务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就诊资料、收费单据、往来信息凭证等;一旦发生因无证行医引起的严重医疗损害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卫生监督机构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信息来源: 辽宁日报 】 【 时  间: 2017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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