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我们的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进步,但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滞后于经济发展,随着生态空间不断被挤占,生态系统退化,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下降,生态问题已逐渐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和突出短板。此次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生态环境成为督察组在大连市的重点关注领域,共向大连市转办生态环境破坏类信访案348件,占到所有转办信访案件的两成以上。
为从根本上解决好生态环境的修复、保护问题,大连市于日前正式出台《贯彻落实〈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要通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在生态安全屏障区、河湖湿地、各类自然保护区等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拉起一道不可靠近、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为实现永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子孙后代留下金山银山。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大连市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工作,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大连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面启动。到2020年,大连市将全面完成划定工作,形成边界清晰、权属明确、制度完善的生态红线管控体系。
确立大原则,生态红线是“底图”、硬约束
红线,顾名思义就是不可触碰,必须避让。《方案》指出,大连市生态红线划定的一个重要基本原则便是坚守底线、严格保护,要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编制各类空间规划的“底图”和刚性约束,严禁任意改变用途,杜绝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保护红线的破坏。
此外,红线划定要坚持科学划定、切实落地,统筹考虑自然生态整体性和系统性,确保按要求将事关大连市生态安全的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并落实到自然生态空间;坚持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市级层面负责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科学评估、目标设置、政策制定、制度建设等,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划定和严守主体责任,确保红线划得实、守得住。
确定时间表,2020年全面完成划定工作
《方案》要求,到2020年,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全部完成,基本形成边界清晰、权属明确、制度完善的生态红线管控体系,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具体为2017年底前,开展技术评估,制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建议方案,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协调对接,初步落实全市生态保护红线边界;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发布生态保护红线分布、类型和面积,研究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政策,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勘界立标工作方案;2019年底前,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立标,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推动生态保护红线所在地区和受益地区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20年底前,完成勘界立标审定,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台账系统,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常态化执法监督和成效考核机制,制定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方案,分区开展红线区受损生态系统修复。
远期规划为,2030年底前,大连市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得到有效实施,红线区受损生态系统得到基本修复,生态功能显著提升,区域生态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
严守生态线,追责与补偿并举
生态红线划定后,必须严守才能真正起到作用、达成目的。
《方案》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责任主体,相关综合决策要以生态保护红线作为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奖,对造成破坏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作为实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严肃追责的同时大连市也将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支持力度,加快健全相关重点领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推动生态保护红线所在地区和受益地区探索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共同分担生态保护任务。
此外,《方案》还提出要确立生态红线优先地位,不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的相关规划要及时调整,建立对破坏主导生态功能的现有建设项目退出机制;坚持保护优先,红线划定后,原则上范围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台账,优先保护良好生态系统和重要物种栖息地,建立和完善生态廊道;建立监测体系,采用遥感监测、无人机、地面调查等“天地一体化”方式严密监控红线控制范围人类干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