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本溪市巩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硕果累累,无论是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防治等方面,还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等方面都有一个明确数字,看了让人一目了然,深感环境质量在持续改善。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 出台《规定》《细则》各一部
2017年,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纳入全市改革工作之中。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一部《本溪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明确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配套出台了一部《本溪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
大气环境质量创历史新高 好天儿数排名全省第2位
2017年1-11月份,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Ⅱ级(良)以上天数为293天,达标率为87.7%,优良天数排名全省第2位。省政府空气质量考核指标PM2.5、PM10分别达到39微克/立方米和69微克/立方米,分别排名全省第3位和第5位,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3位(以往本溪综合指数排名最好成绩为全省并列第9位)。秸秆焚烧火点通报数为全省各市最少。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地表水质优良比超省10个百分点
2017年1-10月份,太子河兴安、老官砬子,细河邱家等6个水质考核断面均达到考核要求,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7.14%,超省平均水质优良比例10.63个百分点(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为46.51%)。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
多项省考核指标超额完成 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提前完成
截至11月底,本溪市已完成取缔10吨以下小型燃煤锅炉535台,超省考核任务220%;完成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3021辆,超省考核任务123.4%;主要污染物减排已累计实现减排二氧化硫22492.42吨,减排氮氧化物7537.89吨,减排化学需氧量7809.52吨,减排氨氮222.7吨,已经提前完成“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推进“蓝天”和“碧水”工程 实施生态环保项目121项
2017年,本溪市多措并举推进污染治理工程和自身能力建设,实施各类生态环保项目121项,其中本钢板材炼铁厂566m2烧结机脱硫工程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58项,桓仁污水处理厂、南芬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水污染治理工程39项,本溪县、桓仁县2个乡镇和20个村生态创建等农村生态环保项目11项,“本溪市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研究”等自身能力建设项目13项。截至11月底,已完成113项,完成率93.4%。
中央环保督察期间 群众投诉的环境信访案件办结309件
截至11月底,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投诉的331件环境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298件,需要继续跟踪督办的33件。这33件中有11件已经申请结案,目前正在对结案的案件进行现场核查。其余22件正在进行整改。下一步,将采取市党政领导包案的方式推进反馈问题和重点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
农村环境整治见成效 22个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污水处理试点
2017年,本溪市新增5个村庄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个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个村开展生活污水处理试点。本溪市制定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环保部门自筹项目治理资金15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治理项目建设。治理后,每年可处理农村生活污水2.19万吨,削减COD5.2吨,削减氨氮0.32吨;每年可对6471吨垃圾进行分类减量,减少垃圾排放量3969吨。
深入推进青山工程 营林造林13万亩
2017年,本溪市大力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采取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迹地更新、森林抚育等措施,深入推进青山工程,完成营林造林13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