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受辽宁省公安厅机关委托,对警务保障部管理保卫科主楼更换两台电梯(编号:LNZC2017-0678)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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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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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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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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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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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设备及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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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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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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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电梯)》提供许可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证书(电梯)B级及以上,提供复印件。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liaoning.gov.cn)“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咨询电话:024-23447755。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下载采购文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12-12 09 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七、供应商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详见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网(网址http://www.lnzc.gov.cn)“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组 织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报名登记注意事项”。
八、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公安厅机关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2号
联系人: 韩卫波
联系电话: 15504006919
集中采购机构: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红色楼)综合楼A座511室
项目联系人:李丽梅
联系电话:23447735
传真:024-23447773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24-23447726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024-23447775/23447711(合同)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21日